2017年過橋過路費|過路過橋費怎么算|高速公路過路費計算|高速公路過路費計算|過橋過路費查詢
2017-04-27 17:08:51
[摘要]:(一)計重收費車輛按車輛總質量限認定標準。(二)不超限車輛計重通行費收費標準:高速公路計重費率;高速公路特大橋(隧道)計重費率;普通路橋計重費率;高速公路特大橋(隧道)計重費率;普通路橋計重費率。超限運輸車輛行駛收費公路不超限部分,按規(guī)定收取車輛通行費;對超限30%(含30%)以內的車輛,超限重量部分按基本費率的1倍線性遞增至3倍計收通行費;對超限30%-100%(含100%)的車輛,超限重量部分按基本費率的3倍線性遞增至6倍計收通行費;對超限100%以上的車輛,超限重量部分按基本費率的6倍計收通行費。
(一)計重收費車輛按車輛總質量限認定標準。
兩軸車輛總質量限為17000千克;
三軸車輛總質量限為27000千克;
四軸車輛總質量限為37000千克;
五軸車輛總質量限為43000千克;
六軸及六軸以上車輛總質量限為49000千克。
(二)不超限車輛計重通行費收費標準
1、高速公路計重費率
基本費率為0.08元/噸公里。根據實際車貨總質量,小于或等于10噸的車輛按基本費率計收;10噸以上至49噸的車輛,按0.08元/噸公里線性遞減到0.03265元/噸公里的費率計收;車貨總質量不足5噸的,按5噸計收;收費金額不足15元的,按15元計收。
類 別車貨總質量≤10噸10噸<車貨總質量≤49噸備注
高速公路0.08元/噸公里(不足5噸按5噸計)從0.08元/噸公里線性遞減到0.03265元/噸公里
2、高速公路特大橋(隧道)計重費率
基本費率為1.5元/噸車次。根據實際車貨總質量,小于或等于10噸的車輛按基本費率計收;10噸至49噸的車輛按1.5元/噸車次線性遞減到0.714元/噸車次計收;車貨總質量不足10噸的,按10噸計收。
類別車貨總質量≤10噸10噸<<車貨總質量≤49噸備 注
高速公路上單獨計費的特大橋(隧道)1.5元/噸車次(不足10噸按10噸計)1.5元/噸車次線性遞減到0.714元
3、普通路橋計重費率
基本費率為1.5元/噸車次。根據實際車貨總質量,小于或等于10噸的車輛按基本費率計收;10噸至49噸的車輛按1.5元/噸車次線性遞減到0.6元/噸車次計收;收費金額不足10元時,按10元計費。
類別車貨總質量≤10噸10噸<車貨總質量≤49噸備注
普通路橋1.5元/噸車次1.5元/噸車次線性遞減到0.6元/噸車次收費金額不足10元的按10元計費
普通路橋計重費率
超限運輸車輛行駛收費公路不超限部分,按規(guī)定收取車輛通行費;對超限30%(含30%)以內的車輛,超限重量部分按基本費率的1倍線性遞增至3倍計收通行費;對超限30%-100%(含100%)的車輛,超限重量部分按基本費率的3倍線性遞增至6倍計收通行費;對超限100%以上的車輛,超限重量部分按基本費率的6倍計收通行費。
五、其他
(一)除《收費公路管理條例》(國務院令第417號)規(guī)定享受通行費優(yōu)惠政策的車輛外,其他車輛均應足額交納通行費。
(二)以公路養(yǎng)路費繳訖證標注噸位為依據,劃分征收車輛通行費的車型類別,據此收取車輛通行費。
(三)對于行駛U型車輛征收通行費的處理,除能夠提供在高路公路服務區(qū)維修、住宿等發(fā)票外,以該車進出站間隔時間乘行駛高速公路最低車速(60公里/小時)計算出行駛里程后,按照規(guī)定收費標準計算收取車輛通行費。
(四)安裝計重設備的收費站按計重費率計收通行費,未安裝計重設備的收費站,按車型收費標準計收通行費。如果計重收費系統發(fā)生故障,改按車型收費方式收費。
(五)已通車并公布收費標準的高速公路、高速公路特大橋和普通路橋收費站按本通知規(guī)定執(zhí)行。
六、此次規(guī)范的僅為收費標準,各收費公路的收費性質均不改變。除上述車輛通行費征收規(guī)定外,其他征收政策仍按原規(guī)定執(zhí)行。
七、公司經營路橋車輛性費收費標準調整情況
目前,公司所屬濟青高速公路、濟南黃河二橋已安裝計重設備,4月1日起將按上述規(guī)定對載重貨車按噸公里計征車輛通行費,對客運車輛按車型計征車輛通行費;公司所屬其他路橋,包括泰安至曲阜一級公路、濟南黃河大橋、濱州黃河大橋、平陰黃河大橋,因尚未安裝計重設備,自4月1日起對過往車輛將按新的車型分類方式計征車輛通行費,同時公司將盡快采購計重設備,安裝調試后按照上述規(guī)定執(zhí)行。